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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诉讼管辖地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诉讼管辖地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24 09:28:07 已帮助20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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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诉讼管辖地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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