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登记在岳父名下
结婚前我和爱人买了一套
商品房,由于当时两人均没有
公积金,于是用岳父的公积金申请贷款,房屋也登记在他名下,但首付款9万元是我父母出资的。房屋装修时岳父出了3万元,目前,我和爱人的感情出现问题,准备
离婚,我想问问这房屋该怎么分?登记别人名下的产权离婚后咋处理认为:由于该房屋登记在女方父亲名下,并且是用女方父亲的名义贷款购买的,有
银行贷款没还清,所以如果
诉讼离婚,法院是不能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如果两人
协议离婚,就该房屋的产权分配问题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产权仍归女方父亲,可以要求对方将先生在婚前的投资返回;如产权办至先生名下,先生应将装修花费返还女方父亲。但无论怎样,只要双方都能提供
证据,证明先生的9万元是其婚前个人产权,而女方在基于婚姻的基础上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先生便应将装修款返还,而登记结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先生也应返还女方一半。提醒
购房者,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产权并非归属于占有者,而以登记为准,所以购房时尽量将房屋登记在本人名下,以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