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户口必须回原籍挂靠的法定情形之一:当事人离婚后,户口要回原籍挂靠的,必须先征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及户口的同意接收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回。 一,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
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离婚投靠父母(提供
离婚证、
法院判决书或者
离婚协议书)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
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
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