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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落实宅基地回收政策

湖北枣阳落实宅基地回收政策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04 00:50:05 已帮助42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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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农村宅基地新规定的多出宅基地不予回收

这次土地确权中,很多农民发现自己家的宅基地有超占的情况,可能会被无偿回收,其实下面这三种情况是不用被回收的。


1、不属于危房的房子,不需要被回收;


2、正常分户的,不用被回收;


3、合法继承的,不需要被回收。


这三种情况中,有超占的宅基地是需要交钱使用的,正常合理面积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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