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广州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
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广州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以上是广州市社保问题补缴
代理的相关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