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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2-22 15: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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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防范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
律师解答防范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的方式:1、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教育,严格执行责任追究;2、强化企业授权管理及其变更公示,开展风险定期排查工作;3、强化对相对人、委托人的身份以及权限的多渠道核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宿州请律师代理案件如何收费,律师收费价目表
计件收费: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宿州请律师诉讼打官司收费标准具体情况,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表见代理是不是有权代理
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存在有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本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1、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表见代理的定义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表见代理的定义是什么所谓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2)相对人主观上须为善意、无过失。(3)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订立的合同,本身并不具有无效和应被撤销的内容。法律特征表见代理的特征表现为:(1)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行为人签订合同。相对人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其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等。(3)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既然属于一种无权代理,本应由无权代理人自食其果方为允当。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由于被代理人的作为和,制造了代理权存在的表面现象,并且引起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后者的利益关系到市场交易安全的问题。相对人可以基于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结果。因此设立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依诚实信用原则使怠于履行其注意义务的本人直接承受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为代理行为而签订的合同的责任。主要功能表见代理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表见代理体现着当事人无过错条件下的选择。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与代理人发生的法律行为的结果由本人承担。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是善意无过错的,对这一点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是没有争议的。第二,表见代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事人利益的法律平衡,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是为了保障财产的动态安全,也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既为了保障动态安全,也为了保障静态安全。第三,表见代理是效率重于公平的体现。从表见代理的规定来看,尽管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代理人代表本人,但实际上并不代表本人。在代理人不代表本人,本人不同意接受代理人的行为结果,而本人又无过错的情况下,让本人对代理人的行为后果负责,实质是对本人意志的一种强制。但是,另一方面,表见代理制度的建构,很大程度是因为在表见代理所设定的情况下,代理人的财产和信誉已不足以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本人如果不对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善意无过错相对人的权益就无法保护,财产权益势必遭到损失。因此,表见代理是在保护无过错的本人权益还是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的两难情况下所作出的艰难选择。从两者权益的法律价值来看,不保护本人的权益仅仅是一个民事主体的损失(有的情况下还不一定有损失,如由本人与相对人全面履行一个代理人和相对人签订的一个合同),而不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不仅仅是影响一个善意相对人的权益问题,将影响民事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信心、改变市场主体的数量、降低市场的活动、扰乱市场的秩序、降低市场经济的效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私人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小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造成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村民代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村民代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构成要求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由人数不确定共同诉讼人中向登记权利的人推选出代表,由代表人以全体共同诉讼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实施诉讼行为。构成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须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且具体人数在时尚未规定。2、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即多数当事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关系,不存在共同的诉讼标的,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同一种类。3、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产生的方式依次为:(1)选定,即由向人民登记的那部分权利人选出诉讼代表人;(2)商定,在权利人推选不出代表人时,由人民与权利人通过协商方式产生代表人;(3)指定,在协商不成情况下,由人民在权利人中指定代表人。4、代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2)是众多人数的一方当筝人的成员,即在本类情况中必须是因产品责任或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而受到财产损失与人身损害的人。(3)能公正地代表各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特殊程序(一)公告在受理多数人诉讼时,发现时一方当事人人数尚未确定的,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向登记。这里的权利人,是指主观上认为自己享有权利的人。公告的方式,可以根据纠纷涉及的范围具体确定,如在公告栏张贴公告,或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发布。公告的期限,由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但最少不得少于30日。(二)登记登记的目的在于确定当事人的人数,以便为诉讼做准备。在公告期内,权利人应当向发布公告的案件管辖登记,并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但当事人可以另行。由于登记本身并不引讼的发生和诉讼的系属,只是表明自己具有案件当事人的身份;因此权利人未在公告期内登记的,仅表明他本次诉讼的当事人,对他的实体权利并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三)裁判效力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裁判的效力表现为两个方面:()对于已经登记的全体权利人有拘束力;(2)对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有预决效力,即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讼,认为其诉讼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已作出的判决、裁定,而无须另行裁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表见代理与犯罪行为能否共存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初我认为两者是可以并存的,因为行为人与相对人签订合同从表面上看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民事上做出法律判断,而之所以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伪造证件等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对两个行为做出两个法律判断自然是可行的但仔细分析,我认为两者是不能并存的理由如下:1、行为人虚构事实、伪造证件与签订合同是一个连续的行为,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就是为了能够成功签订合同,实为一个法律行为,对同一个行为在民事和刑事上做出完全不同的法律判断,是十分不合常理的2、对一个法律行为民事认定的不同不会导致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差别,即是构成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还是盗窃罪不会因为我们将行为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定性为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而做出不同的判断,当然一般在遇到类似案件时会采用先刑后民的顺序做出判决;假如表见代理与合同诈骗罪能够共存,可以推导出,若是表见代理的话,合同有效,应有被代理人向性对人承担责任,那最后的受害者就是被代理人而非相对人,此时从刑法上应该定性为盗窃罪或者侵占罪,如此就与合同诈骗罪相矛盾3、民法与刑法有着不同的管辖领域,民事行为只有其危害性上升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受到刑法的规制除了刑法中规定的少数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外,民法与刑法不应该对同一法律行为同时纳入管辖4、《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对合同无效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无效以代理之名实施犯罪其实是将与善意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作为犯罪手段,实施其非法目的,行为人签订合同时已经是在实施犯罪行为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并非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为,也并非主要是为了被代理人履行该合同、将合同结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其主要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其因此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为由认定行为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而非表见代理综上所述,表见代理与诈骗罪是有所不同的,两者的目的主要目的虽然都是非他占有他人财产,但是他们所实施的主体是有所不同的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量刑一到两年,是不是代表案件已经到法院了,到时判得结果会不会比量刑的多
一般不会。关键还得看案情,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一般是一个幅度,如果能委托律师有效辩护的话,量刑可能比检察院量刑要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向法院提出的建议,最终怎么判刑还是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而定的,这时候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委托律师辩护。法律依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八条无论是法定的还是酌定的量刑情节在量刑时都要有所体现,同为从轻或同为从重的量刑要素可以相加,从重和从轻量刑要素并存的可以相减。《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九条对各量刑要素影响力大小的判断,应遵循下列规则:(一)法定量刑要素优于酌定量刑要素;(二)“应当”型量刑要素优于“可以”型量刑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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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3:1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家装合同纠纷?
吕美亮律师
2024-06-06 09:13:14
可以的,遇到什么问题了?
问题:主播协议纠纷可以处理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7 09:06:59
可以不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问题:客户接我的商铺,交了定金现在却不愿意接了,要求我退定金,我是否可以不退?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7:01:29
具体少发多少钱,是不是打字错误?
问题:我儿子干的临时工,少发1个多块钱,请问怎么办,没有合同,跟着中介走的?
郁华僖律师
2024-05-26 10:33:51
需要根据你通提供的相关证据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说车子没有归还,告我们没我赔偿损失近10万,24年突然收到一张传票,18年退车,2017年租网约车?
吕美亮律师
2024-05-26 08:02:23
约定了一个月的竞业禁止时间,但是需要有相应的补偿
问题:我签过一个合同,写着解约后一个自然月起不得参与同类型工作,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郭海滨律师
2024-05-25 18:26:14
您好!请问具体什么合同
问题:想求律师看下合同?
钱威律师
2024-05-23 01:45:5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
问题:微信转账报名考试发现与承诺不符?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3:1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家装合同纠纷?
郁华僖律师
2024-05-26 10:33:51
需要根据你通提供的相关证据确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问题:说车子没有归还,告我们没我赔偿损失近10万,24年突然收到一张传票,18年退车,2017年租网约车?
吕美亮律师
2024-06-06 09:13:14
可以的,遇到什么问题了?
问题:主播协议纠纷可以处理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5-25 18:26:14
您好!请问具体什么合同
问题:想求律师看下合同?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5-27 09:06:59
可以不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问题:客户接我的商铺,交了定金现在却不愿意接了,要求我退定金,我是否可以不退?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7:01:29
具体少发多少钱,是不是打字错误?
问题:我儿子干的临时工,少发1个多块钱,请问怎么办,没有合同,跟着中介走的?
吕美亮律师
2024-05-26 08:02:23
约定了一个月的竞业禁止时间,但是需要有相应的补偿
问题:我签过一个合同,写着解约后一个自然月起不得参与同类型工作,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23 01:45:5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
问题:微信转账报名考试发现与承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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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破坏选举罪
阻碍军事行动罪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