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正确的叫法是夏季清凉饮料费。浙江省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分别比2004年制定的原标准提高了40元、30元和1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9月),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第二个问题: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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