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赔偿标准专题 > 工伤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工伤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工伤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2024-02-21 18:06:38 已帮助430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1、医疗费 (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1)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应有正式票据,并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赔偿,住宿费标准一般地区每天40元,经济特区每天60元。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