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八肋以上的骨折,属于九级伤残。
所以交通事故锁骨骨折的伤残等级,需要根据肋骨骨折的根数来计算,还有也需要根据是否合并其他脏器的损伤,如肺脏或者是其它部位的脏器以及体表斑痕的伤口的大小等情况综合裁定,所以最终的伤残结果还是根据身体整体损伤来划分的,不可能只根据一个部分,如果仅仅是锁骨骨折的话,骨折了4根以上8根一下,就属于10级伤残。
一、车祸伤残鉴定标准及全部内容2017年1月1日之后不再存在单独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评定标准,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新标准与旧标准有一些变化,例如原来4根肋骨折就可以评定10级伤残,现在需要6根肋骨折才可以评定10级伤残;
原来牙齿脱落八颗是10级伤残,现在7颗牙齿缺失就可以评定10级伤残,有提高的也有降低的,有原来可以评残的也有不再能评定上伤残的,例如胫腓骨骨折、股骨干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的,原来都可以评定10级伤残,按照新标准如果不涉及关节功能丧失的,基本评不上伤残。
一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
2、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意识丧失;
4、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者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其他器官难以代偿;
2、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4、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床上或者椅子上的活动;
5、社会交往基本丧失。
三级残疾的划分依据1、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者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
2、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大部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
4、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5、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四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者畸形,有重度功能障碍;
/2、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者一般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4、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5、社会交往困难。
五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者明显畸形,有中度(偏重)功能障碍;
2、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帮助;
4、各种活动中度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5、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六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者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
2、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4、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活动能力降低;
5、社会交往贫乏或者狭窄。
七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者明显畸形,有中度(偏轻)功能障碍;
2、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3、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
4、各种活动中度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5、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八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者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并造成明显影响;
2、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3、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
4、各种活动轻度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
5、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者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并造成较明显影响;
2、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3、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4、工作与学习能力下降;
5、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者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并造成一定影响;
2、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3、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4、工作与学习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5、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二、打断两根肋骨要坐牢吗打断两根肋骨是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6、4轻伤二级情况包括以下: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2、肋骨骨折2处以上。
3、胸骨骨折;
锁骨骨折;
肩胛骨骨折。
4、胸锁关节脱位;
肩锁关节脱位。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涉及刑事案件,可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