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砸死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如果故意实施的高空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因为任何人都知道高空抛物可能致人死亡,既然如此,就可以肯定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至少具有间接故意。
其次,故意实施的高空抛物行为具有致人死亡的具体危险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高空抛物行为具有致人死亡的具体危险:(1)物品可能砸中他人,亦即,在行为人高空抛物时,高空底下有具体的人所抛之物产生了剥夺他人生命的危险。因此,一方面,如果行为人高空抛下重物,但高空下根本没有具体的人,就不存在致人死亡的具体危险,只是存在抽象危险,这便不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另一方面,即使高空底下存在具体的人,但如果行为人所抛之物过于轻微(如泡沫饭盒),即使砸中他人也不可能致人死亡的,同样不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
至于高空底下的具体人是多少人,则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换言之,即使高空下的人员众多,即使行为人所抛之物很多,也只需要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