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
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
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
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
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
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
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简单的说,就是自己每月从
工资中取出一定数额的钱,单位资助相同数额,作为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当你要
买房或大修房时,手头资金不够,便可以公积金抵押,从
银行贷款(有一定比例)。公积金贷款还款利率比一般商用贷款还款利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