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收养赡养专题
>
大连公证一份遗嘱
大连公证一份遗嘱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2-28 22:29:24
已帮助367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家里老人想要公证遗嘱,请问大连公证一份遗嘱怎么办理?
在本
遗嘱
是唯一公证遗嘱的前提下,老人去世后,需要所有
继承人
签字; 2.在有人不签字的情况下,可以起诉他们,只要你的公证遗嘱是合法的,胜算大; 3.老人在世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公证遗嘱失效的情况下,其他继承人有权来要求平分房产。 补充一下,如果履行赠予程序过完户了,其他继承人无权提出分房要求。 以上是对大连公证一份遗嘱的相关意见。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大连公证一份遗嘱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嘱公证费用大概是多少
1、遗嘱公证一般收费300-500元。当事人要提交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1-2个小时就可以搞定。2、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老人年纪太大了,无法写遗嘱,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1、公证遗嘱。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遗嘱文本、户口簿、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3、录音遗嘱。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4、口头遗嘱。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自书遗嘱应该一式几份
法律没有规定份数,一份就可以了。《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外地身份证到期了能去大连换证吗?
解答如下, 黑龙江户口,身份证到期了,在大连不能换证。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王枫
问题:家里房子户主是外公,姥姥已去世多年,有我母亲和大姨两个孩子,我外公由我母亲与父亲赡养,在未与外公住在一起之前,大姨一家明确拒绝与外公住在一起,外公也说谁赡养他以后房子给谁,所以外公决定日后房子给我母亲且立下了遗嘱,若日后与大姨一家打官司,房子会怎样判呢
如遗嘱是有效的,按照遗嘱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立下了两份遗嘱,两次立下的继承人不同,遗嘱该怎么分配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两份遗嘱,经过公证后的遗嘱效力大于没有公证的遗嘱效力;时间在后的遗嘱效力大于时间在前的遗嘱效力。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目前公公去世(没有遗嘱),婆婆尚在,而儿子和媳妇关系不和要离婚,请问媳妇是否有房屋继承权?各位大虾速回问题。。必有重谢。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父亲走的时候在我母亲的威胁之下写了一份假遗嘱,我母亲拿了一张假遗嘱现在法选判决房子给了我母亲。怎么办
一,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立遗嘱必须是表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受到胁迫的,则遗嘱无效,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父亲是受到胁迫的情形下立的遗嘱,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则你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申请再审;二、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三、为了保障以上权益,建议收集一下证据材料:能够证明你母亲手中的遗嘱是胁迫你父亲写的材料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问题:父亲去世,弟弟拿出一份遗嘱,哥哥说是假的,如果我不参与打官司,就没有我继承权了么
您好,您不主动放弃继承权,是不会丧失继承权的,具体说一下您的情况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姐姐得了肺癌晚期没救了他还有两个孩子,我想问问自书遗嘱无签字有效吗,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2】如果自书遗嘱,是打印的,最后签名,这种做法,在法律效力上是要打折扣的。【3】只要符合继承法关于自书遗嘱的书写格式,书写人是完全民事能力人,所处分的的是自己的财产,这个自书遗嘱是有效的。以上就是关于 自书遗嘱无签字有效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表舅去世了他还有一笔遗产没处理,我想问问股份股权遗产公证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一、 股东资格继承还是股权继承 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遇到的第一个困扰是:被继承人股东去世后,其遗留在公司的权利是股权,还是股东资格?换言之,公证处在办理继承人申请的此类公证时,是确定为股东资格继承公证,还是确定为股权继承公证?按照《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笔者认为,所谓“股东资格”,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有能力成为股东的基本条件,比如:如果是自然人欲成为公司股东,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自然人在从事特定职业时,法律还可能剥夺其成为公司股东的资格,如我国现行公务员法就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投资活动;如果是法人成为股东,则公法人往往也会受到一定的资格限制。然而,继承则不受这些限制。只要是合法继承人,没有为法律或为被继承人剥夺继承权(前者指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后者指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或遗赠方式处分遗产的情况),其即享有继承的权利,并无行为能力和身份的限制。这是其一。 其二,一个自然人一旦成为公司股东后,其在公司的权利即应当以股权予以表征,而一般不再以股东资格为表征。在法理上,股权,是股东权的简称,有广狭二义之分: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因此股东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法律关系对公司享有的债权亦包括在内;而狭义的股权,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所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公司法所指的股权,应当理解为狭义之股权。被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后,其在公司的权利也被浓缩并转化为股权。如果说继承被继承人在公司的股权是继承其股东资格,显然存在不周延、不严谨的问题,且与公司法的其他规定也不协调。 其三,以笔者揣测,《公司法》第76条之所以作如是规定,其意图可能是为了强调在股东权益中,不但其财产权利可以被继承,而且其股东身份也可以被继承。因此,有学者认为,这里的“股东资格”所对应的不过是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共益权而已。[1]然而,这却给实际的继承实务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比如,未成年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身份而成为继受股东的困扰等。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法律只是明确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未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股东。前些年报道的银行“娃娃股东”事件被法律和理论界所广泛认可,[2]即是明证。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在对《公司法》第76条所规定的继承客体进行审查时,宜将其作为股权来解释与理解,而不应仅作为严格意义上的股东资格来理解。正是基于此,有学者建议,将《公司法》第76条中的股东资格,修改为“股权”。[3]当然,由于目前尚未修法,因此在公证证明的表述中,仍然应当使用“股东资格”的述语,但在实质理解上作股权解读似更为妥当。 二、如何认识股权中的夫妻共有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中,虽然未将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加以列名规定,但无疑应当包括在该条的兜底条款即“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因此,在办理股权继承公证时,就有一个如何认定股权中的夫妻共有问题。这是因为,根据《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在处理遗产时,对无单独所有约定的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时,应当先将健在一方配偶的一半分出。那么,在股权继承中如何界定健在配偶的一半呢? 由于股权是一种集自益权与共益权于一身的复合性权利,因此其是典型的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二者契合在一起的权利类型。其中,自益权一般为财产性权利,包括股权转让请求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自身利益并可单独行使的权利;而共益权则主要指股东基于自身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通过共同行使的方式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利,通常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公司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在股权继承法律关系中,由于法律规定继承人既可继承被继承人股东的财产权(自益权),也可以继承其非财产权(共益权),亦即继承客体存在复合性,那么,是否就可以认为涵摄在股权中的夫妻共同权利也应作概括性分割呢? 笔者认为,婚姻法所称的夫妻共有财产,在公司股权关系中仅能对应股东的自益权部分,而不能包括股权中的共益权部分。这是因为,共益权是一种典型的身份权或称社员管理权,虽然其也必然要关涉到财产权利关系,甚至是附着在财产权利之上,但其仅能由股东本人行使,而无法被夫妻“共有”。故而股权中的夫妻共有,仅指对财产权利部分的共有,即对自益权的共有。因此,在办理股权继承公证时,公证员应当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16条的规定来进行认定与分割。[4]上述内容就是对问题 股份股权遗产公证是什么的解答
婚姻家庭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父母将孩子抛弃孩子长大需要赡养吗
#婚姻家庭
1182次阅读
特困人员供养证如何申请
#婚姻家庭
1227次阅读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处理有哪些程序
#婚姻家庭
1438次阅读
法律如何规定老人多大年龄需要子女赡养
#婚姻家庭
1250次阅读
离家出走算遗弃家庭成员吗
#婚姻家庭
1171次阅读
未尽赡养义务能否分得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1453次阅读
关于
大连公证一份遗嘱
精选专题信息
离婚时双方都要孩子抚养权应当如何处理
2024.05.30
哺乳期想离婚怎么办
2024.05.30
用别人户口簿办身份证判多久
2024.05.30
离婚协议书变更,如何办理
2024.05.30
买的期房离婚如何处理
2024.05.30
起诉离婚无证据法律会受理吗
2024.05.30
结婚七年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2024.05.30
如何申请办理离婚证
2024.05.30
监护人是否能帮未成年人办银行卡
2024.05.30
对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2024.05.30
办身份证没有户口本能办吗
2024.05.30
离婚协议一方不签字如何办
2024.05.30
私下送养孩子犯法吗
2024.05.30
补结婚证照片是否需要换
2024.05.30
最新结婚领证条件是什么
2024.05.30
双方自愿离婚程序的办理
2024.05.30
热门推荐
热门婚姻家庭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结婚律师
离婚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子女抚养律师
家事纠纷律师
遗产继承律师
收养赡养律师
家庭暴力律师
彩礼律师
同居律师
婚前调查律师
婚姻家庭法规律师
婚姻家庭案例律师
2024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军嫂可以离婚吗现在
女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配偶判刑可以离婚吗
重婚罪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做亲子鉴定收费多少
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
被家暴了找妇联有用吗
【婚姻家庭】分居协议
离婚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样本
再婚家庭离婚两方都有病协议
离婚起诉书(家庭暴力情形
家庭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通用版
事实婚姻离婚协议书
家庭暴力离婚协议书范本新
涉嫌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协议书模板
军婚可以离婚吗
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净身出户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诉讼离婚程序
离婚诉讼
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离婚律师费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案件管辖
离婚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费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抚养费标准
社会抚养费
抚养权变更
赡养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费
死亡证明
土葬
火化
丧葬费
事业单位丧葬费
离休干部丧葬费
退休人员丧葬费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30 05:48:27
你好你好具体情况详情讲下
问题:男朋友没有到结婚年龄就没有扯证,离婚了能分到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21:28: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能查身份证信息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9:22: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父母都不管孩子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29 17:13: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后户口本必须要改为离异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6:08:11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离婚抚养权的问题?
程理想律师
2024-05-30 11:50:35
可以,你父亲去世后,你们作为子女继承祖父母属于代位继承,你父亲的兄弟姐妹是正常继承
问题: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祖父母去世,子女愿意继承财产,父亲的兄弟姐妹还能继承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3:33
属于,婚后共同收入购置资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就是我们婚后买的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0:21:16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女方父母出钱给自己子女购买房屋,产权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这算是个人财产。
问题:婚后由女方父母全款购房,房产证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09:16:28
算,不过有争议。你现在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男子在和女方同居时买的房子,但是没过户,在登记结婚后一个月过的户,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吗?
刘阳律师
2024-05-28 18:35:59
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问题:如何查询老公把他外甥女挂靠到他名下的?
钱威律师
2024-05-29 21:28: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能查身份证信息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6:08:11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离婚抚养权的问题?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0:21:16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女方父母出钱给自己子女购买房屋,产权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这算是个人财产。
问题:婚后由女方父母全款购房,房产证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30 05:48:27
你好你好具体情况详情讲下
问题:男朋友没有到结婚年龄就没有扯证,离婚了能分到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9:22: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父母都不管孩子怎么办?
程理想律师
2024-05-30 11:50:35
可以,你父亲去世后,你们作为子女继承祖父母属于代位继承,你父亲的兄弟姐妹是正常继承
问题: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祖父母去世,子女愿意继承财产,父亲的兄弟姐妹还能继承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09:16:28
算,不过有争议。你现在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男子在和女方同居时买的房子,但是没过户,在登记结婚后一个月过的户,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7:13: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后户口本必须要改为离异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3:33
属于,婚后共同收入购置资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就是我们婚后买的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刘阳律师
2024-05-28 18:35:59
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问题:如何查询老公把他外甥女挂靠到他名下的?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遗嘱(样式一)
下载
2
遗嘱样本一
下载
3
股权股份继承遗嘱
下载
4
遗嘱只写部份财产
下载
5
立份有效的遗嘱模板
下载
6
自嘱遗嘱
下载
7
自嘱遗嘱
下载
8
遗嘱模板(自书遗嘱)
下载
9
遗嘱模板(代书遗嘱)
下载
10
遗嘱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叛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