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已经把房子卖掉了,是否能说明他有支付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因为现在我不知道他任何财产来源,只知道这房子的事情。 起诉,要求给付约定的钱。 2,在我提出
诉讼请求的时候,我除了要求对方支付我4万元,承担
诉讼费用外,我是否可以要求因为他不履行义务而造成我到处多方奔波、浪费我时间精力为由对他提出赔偿? 可以提出,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3,我想查找出他的工作单位,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帮助调查?还是需要我自己去调查?我想调查出他工作单位后,我要求
工资保全,这样是否可行? 可以
委托律师去公安局查。可以要求保全工资帐户。 4,我应该根据哪一条法律
法规要求他支付我的钱? 民法通则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