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患者死亡的
医疗事故才涉及到
赔偿金的分配,患者残疾的,赔偿金归患者个人所有。 1.分配主体为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
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
遗产分配。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
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
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
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
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