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的员工可以选择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并于期满后终止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
而对于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员工来说,只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告知即可实现离职。
然而,如果我们的企业与员工双方能够就离职达成共识且顺利达成协议,那么其劳务关系将可以立即得到有效解除。
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当员工出现了非过失性的辞退情形时,我们的企业也有权在提前三十天通知或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之后,对该员工的劳务关系进行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