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诈骗罪以及诈骗罪这两者之间本质上均属于欺诈行为的特征,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它们都是出于试图骗取他人财物的恶意想法。
然而,关键性的差异点在于:
(1)实施这些行为的时间背景不尽相同。
通常来说,合同诈骗罪只会在经济合同的订立以及执行过程中才会出现;
反观普通诈骗罪,由于它并未受到具体时间及条件的限制,因此,其实施行为的范围更为广泛。
(2)二者采用的手法亦各异。
对于合同诈骗罪而言,其所有行为方式都必须严格符合刑法中所指定的那几种特定方式;
而普通诈骗罪则没有对其行为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