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异家庭中,孩子们抚养费用的支出时间范围,通常会延续到他们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或者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然而,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并且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是自己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同时这笔收入也足以支撑他们在当地保持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家长们就可以考虑暂停支付他们的抚养费用了。
不过,对于那些尚未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父母依然需要负担起照顾和养育他们的责任,并继续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