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遭遇未经法律授权的强制性拆迁过程中,您既可以选择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有效地保留证据,以便后期对侵权者提出民事诉讼的需要。
对于房屋拆迁中的维权问题,可以遵循以下步骤进行解决:
首先,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部门请求进行首次调解协商,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以继续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进行裁定,若对此裁决仍存在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权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有权依据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有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以及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由此导致的损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将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