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刑事处罚,是指对违反我国刑法规范的行为施以的法律制裁,通常简称为刑罚。
依照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刑事处罚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
即主刑以及附加刑。
其中,主刑包含了五种法定刑罚类型,分别为: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
而附加刑则包括了三个方面: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
除此之外,针对犯罪的外国人,还设有驱逐出境这一特殊刑罚措施。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