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签署的签署日期通常是该劳动者的就职日期。
如果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实际劳动者开始工作的日期存在差异,那么应适用于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日期。
从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起,用人单位就已经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并有责任在一个月之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内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则视作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每月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