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了合同之后,对于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双方都应本着诚信和尊重的态度去严格执行,如果未能如此,就会被认定为违反了合同规定,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除了履行已有的义务之外,还有一些在履行完主合同时所产生的其他义务,我们称之为"后合同义务",主要涵盖了通知、协作、保密以及废物回收等方面。
为此,基于我们一贯秉持的诚实信用原则,即使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我们也应当继续履行上述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