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如下: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们彼此间可自由实施股权的转让行为;
然而,当股东欲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非股东人士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过半数的同意,并且其他原有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请务必签署转让协议,并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申报,最后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