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未成年人虽然可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但是在购买房产这一领域却受到严格的限制。
具体来说,少年儿童能够合法接受来自亲友捐赠、馈赠以及支付的薪酬等奖励以及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符的各类民事活动,然而其他可能对他们产生重大影响的民事行动,例如房产交易和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其法定监护人的代理或者得到监护人的明确同意。
此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有权为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而处置未成年人的财产。
因此,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未成年人确实具备了购买房产并完成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的资格。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