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不当得利之债的关系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被视为债务方,其承担着向对方返还不当得利的法定义务。
而另一方则作为债权人,享有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及损害赔偿的法定请求权。
其次,不当得利之债的标的物为返还所获利益的给付行为,具体的给付方式将根据利益形态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再者,不当得利的实质内容主要体现为受益人有义务返还不当得利,以及受损人依法享有的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最后,债权人对于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是不容忽视的。
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归还其所获得的不当利益。
若利益已不复存在,债权人仍有权要求返还相应的价金。
《民法典》第987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