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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判缓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5-18 16:30:09 已帮助17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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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1、关于缓刑考验期的起算点,法律明确规定应自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
在此过程中,若相关人员曾在看守所内被羁押,则此部分时间将不予计入。
2、而对于刑期的计算方式,法律明文规定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在此基础上,如有拘留等前期处理措施,其对应时长可相应地予以刑期折抵。
3、针对拘役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间,法律规定其标准分别如下:
前者应在原判刑期之上增加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
后者则需在原判刑期之上增加五年以下,但同样不得低于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缓刑考验期均应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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