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同判定为无效,则权益受损一方有权向过失方索求损害赔偿金。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之规定,因合同而产生之义务和基本权利在经过法律确认无效之后,无过失方有权请求那些在合同无效事件中有明显过错行为的一方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在合同无效的过程中,各方均负有一定程度的过错责任,那么他们应该分别承担起各自应有的责任份额。
无效合同这一概念,是指尽管合同已经正式成立,但是由于其严重缺乏必要的有效条件,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并不能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来赋予其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