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还超出许可范围的土地面积。
对于拥有超过农村宅基地规定面积的农民家庭来说,若不愿意面临罚款,可选择在宅基地使用权最终确认前,将超过许可范围的土地面积归还给本村庄集体所有。
2、收取超出部分的土地使用费。
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在探索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当宅基地存在违法超标的情况时,农户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偿使用规章制度以及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款项,具体数额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通常情况下,超出的土地面积越大,所需支付的费用也就越高。
3、强制回收宅基地。
实际上,针对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处理方式中,强制回收的案例相对较少,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新建房屋后未能及时拆除原有旧房、非法占用他人宅基地、以欺诈手段获取宅基地等行为,可能会导致宅基地被强制收回或拆除。
4、暂时保留宅基地。
在某些情况下,农村宅基地超标并不适宜立即拆除,此时,可由村庄集体组织成员召开集体会议进行商讨,并通常会采取暂时保留的处理措施。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