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退出职场的复职人士而言,其与所任职的机构所构成的并非单纯的劳务关系,而是更为深入的劳动关系。
因此,此类人员无法与雇佣方签署劳动合同,而应选择以劳务合同的方式予以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用人单位与其已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员工之间产生用工争议,并诉诸至人民法院时,人民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类纠纷按照劳务关系进行审理和裁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