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所述,农村居民居所的安置补偿措施可采取重新划拨宅基地以便重建房屋、供应安置性住房或者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等多元途径予以实现。
各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情及具体需求,为面临征地的村民住宅进行合理补偿。
此外,最新修订版的《土地管理法》亦明确指出,对于因土地征收行为导致的搬迁以及暂时性的住所安置等费用,应当予以相应的赔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