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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因修路占用一间如何补偿

农村宅基地因修路占用一间如何补偿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5-15 17:15:09 已帮助11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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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因修路占用一间如何补偿
依照现行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所述,农村居民居所的安置补偿措施可采取重新划拨宅基地以便重建房屋、供应安置性住房或者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等多元途径予以实现。
各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情及具体需求,为面临征地的村民住宅进行合理补偿。
此外,最新修订版的《土地管理法》亦明确指出,对于因土地征收行为导致的搬迁以及暂时性的住所安置等费用,应当予以相应的赔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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