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请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第30个工作日之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经过严格审核确认属于工伤性质,那么便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估工作了。
接下来,请您携带工伤认定书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服务站点,开具一份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
最后,请您将所有相关的单据整理齐全后,前往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