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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能否去使用不安抗辩权

租赁权能否去使用不安抗辩权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5-15 16:00:07 已帮助25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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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能否去使用不安抗辩权
若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则在租赁活动中便可运用不安抗辩权
即承租人和出租人均需对彼此负有债务
而此两项债务也必须存在着先后履行的顺序;
同时,应当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需要具备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情况,从而导致其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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