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若出现如下情形之一且经过调解未能取得有效成果时,应当依法准许当事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是具有重婚行为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
其次是当事人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
再次是当事人有长期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
最后是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以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此外,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那么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也应当依法准许其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