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签署借款协议但未履行还款责任时,债权人有权凭其所持有的借据前往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并裁决后,若债务人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对于长期拖欠款项的债务人,债权人亦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其中,支付令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旨在敦促债务人履行特定的给付义务。
然而,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债权人仍可选择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待法院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若债务人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