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相关法律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首先,父母在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教育权以及保护权时,应当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必须协同合作,共同肩负起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
其次,倘若父母未能尽到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已达到法定年龄仍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责任,那么上述子女便具有向父母索求相应抚养费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