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根据不同的因素来衡量房屋补偿费用,主要包括补偿因拆迁给房产所有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涉及到房屋的结构特性及其使用年限等因素,并通过计算每平米的单价方式进行体现;
其次,针对被拆迁人在临时性的住房需求或居住条件上可能面临的困扰,将提供相应的周转补偿费;
最后,为鼓励房屋拆迁当事人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我们赋予了其额外的奖励性质的补偿费用,以表彰他们对房屋拆迁过程中所付出的贡献,例如对于那些愿意放弃部分权益、如迁移到远郊居住或者不再向拆迁方索取安置住房的拆迁人,我们会给予额外的奖励性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