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行为及对应的刑罚都可通过第一百八十二条明确得知,具体内容如下:
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1)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有股票或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联合或持续性买卖,从而操控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
(2)与他人勾结,以预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而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
(3)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身作为交易对象,进行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操作,从而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
(4)采用其他手段来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