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您所提出的疑问,在此做出如下详细解释和说明。
我们遵循的原则是保持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相关用人单位进行每月发放。
同时,停工留薪的时间通常来说不应超过12个月。
但是,如果因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并且经过了设在市区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那么停工留薪期限可以适当予以延长,然而这个期限也不能超出12个月。
也就是说,即使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限结束之后仍然需要接受治疗,他们依然可以继续享受到工伤医疗的相应福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