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问题是什么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问题是什么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问题是什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13 11:35:29 已帮助289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善意取得合同效力问题是什么
关于善意取得合同是否有效,需视乎该合同在权利人追认后方能成立或者无权处分人获得处分权限后方可生效。
在善意取得这一问题上,其构成要素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主体条件——转让人必须为无权处分之人,而受让人则需要具备与之对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范围——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
主观状态——受让人必须是出于善意的心态进行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