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欠款纠纷时,您需准备如下相关文件资料:
1.起诉状:
该文书应详细列明原告与被告双方的具体身份信息,明确清晰的诉讼请求以及所请求支持事项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例如,建议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能够有效证实原告方或被告方诉讼主体身份的证件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这类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据、借款合同等等,用以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其中包括在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数额的详细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这部分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原告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