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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的特殊时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法中的特殊时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12 15:35:36 已帮助17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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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的特殊时效是什么意思
特定期限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涉及到未成年人在遭受性侵犯后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案件,其法律程序的时效期是从受害者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十八周岁之后开始计算的。
其次,关于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出口合同所引起的争议而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的时效期设定为四年。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还包含了其他有关特殊时效的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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