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规定中所涉及到的赔偿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理预见原则。
即在处理违约行为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预见到可能出现的损失并给予合理赔偿。
第二,减轻损害原则。
这是指当违约方能够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减轻损害结果时,应对其减轻后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损益相抵原则。
该原则也被称为损益同销,是指在损害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下,赔偿权利人因为获取了额外收益时,应该从所受的损害中减去这些收益来计算和限定赔偿范围。
最后,完全赔偿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违约方对受害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而不仅仅是部分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