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正在接受缓刑监管的违法者,若在此期间再度触犯法律,将根据以下程序进行相应的处置:
当其被宣布予以缓刑时,在整个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该罪犯再次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那么有关部门必须立即撤销其缓刑资格,对他新近犯下或新近查获的刑事犯罪进行重新审判,然后依据刑事法律对两次犯罪所做出的惩罚,遵循数罪并罚的准则,对需要执行的刑罚进行最终裁定。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