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合同时,倘若该合同被法律认可为合法有效,则各方当事人有必要依照协议约定全面地履行各自所负有的义务。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各民事主体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并将此作为处理各类合同关系的指导原则。
尤其是对于那些与合同性质、目的及交易惯例密切相关的通知、协助以及保密等方面的义务,更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履行。
此外,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各方当事人还需尽力避免对社会资源造成无谓的消耗、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关于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问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当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约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恢复原状以及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