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财产共有的情况下,双方有权利进行相关规定与约定。
他们可以制定有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归属方案,包括单独拥有、共同持有或部分单独拥有、部分共同持有等方式。
此外,这些约定应该是采用书面文本的形式,以便于双方进行明确的理解和执行。
对于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它们对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