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涉及到的财产侵权问题并不涉及利息的考量与计算。
然而,若当事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则此种情形将会有所改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财产遭受损害时,财产损失的计算标准应参照损失发生之时的市场价值或采取其他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
若当事人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关于利息的计算方式及比率,可予以尊重并执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此类利息计算方式都不得超过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上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