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危险物品的相关犯罪行为,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通常包括: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情节极其恶劣,则可能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前提条件在于违反了与爆炸物、易燃物、放射性物质及有毒、有害、具有腐蚀性的物品有关的特定法规规定。
这类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以及使用上述各类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而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并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