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行团乘坐游览车辆时遭遇交通事故,其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游览车辆所属的旅游公司负责。
当游客踏上旅游汽车的那一刻起,便与旅游汽车公司共同设立了一种以到达双方预先协定好的目的地为目标的运输契约关系。
据此,旅游汽车公司有义务确保旅游者能够安全且准时地抵达预定目的地。
若在旅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则表明旅游汽车公司未履行其保证运输安全及准时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应负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