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形下,可以申请减免抚养费:
1.若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经济来源中断、确实无法按照原先协议或判决所规定的金额支付抚养费,然而,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却具备承担这笔费用的能力;
2.若因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收监改造,导致无能力支付抚养费;
3.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再婚之后,其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孩子所需抚养费的部分或全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