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帮助信息犯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者,确实存在着被宣告缓刑的可能性,然而必须严格遵循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其行为同时符合如下四项要求,即可被宣布缓刑,这包括:
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有悔过之意且表现良好;
3.无再次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在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具体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的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若同时被判处附加刑,则附加刑仍需执行。
关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应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
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则应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累犯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适用于缓刑制度。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将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如在此期间未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那么当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且会向社会公众公开宣告这一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