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活动过程中,完全可以采用在合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这种方式来确保权益稳定有效。
对于这份合同的具体实施者来说,在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所代表的意义在于,这标志着双方当事人已经完成了在订立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阶段的所有步骤,也意味着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最后的确认。
正因为如此,这也就奠定了合同经过双方当事人斟酌商议后得以确立的事实基础,并且对双方产生了法律效应,使得双方的行为都必须受到合同条款的严格限制和制约。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